2023年杭州市最新的人才補貼政策規定:對來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含畢業5年內的回國留學人員、外國人才)發放生活補貼,其中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10萬元,畢業時間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補貼標準仍為5萬元。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請時間為準),生活補貼分兩次發放,每次按50%額度發放。
應屆大學畢業生在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等西部區、縣(市)工作滿3年后,再給予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10萬元一次性生活補貼,其中按原標準(5萬)申領補貼的博士,仍按原標準執行。
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學習形式應為全日制,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認證〕。
畢業時間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在申請時限內提出申請,且申請時應在杭州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第一筆生活補貼應在杭州用人單位社保連續參保(不含補繳)6個月后方可申領;
第二筆補貼應在杭州用人單位社保連續參保(不含補繳)滿1年后方可申領;西部區、縣(市)工作滿三年補貼應在所在區、縣(市)用人單位社保連續參保(不含補繳)3年后方可申領。
連續參保時長從畢業(含畢業時間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參保單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單位條件。

企業:稅務登記注冊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繳納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各類企業。
行政事業單位:市本級所屬或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包含體制上實行雙重管理,在我市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登記發證手續的事業單位)。
其他用人單位:發證機關為市級或區、縣(市)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
補貼申請時限為畢業后2年內。申領第一筆補貼同時需滿足畢業后1年半內有符合連續參保時長條件的參保記錄,且連續參保的首月應在畢業后1年內。
其中,回國留學人員、外國人才的補貼申請時限為畢業后6年內,申領第一筆補貼同時需滿足畢業后5年半內有符合連續參保時長條件的參保記錄,且連續參保的首月應在畢業后5年內。
申請時間認定。以申請人在“杭州人才碼(大學生青荷碼)”或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在“親清在線”上提交有效申請的時間為準。有效申請指申請時已符合申請條件。
畢業時間認定。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學歷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
學歷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具體年月日的,以載明的日期為準;僅載明畢業年月,未載明具體日期的,畢業時間以當月最后一天認定。

1、申請時須提供申請人姓名、證件號碼、銀行卡號等基本信息。其他所需學歷、社保信息通過“親清在線”數據共享、系統比對獲取。
其中: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需填寫符合申報條件的學歷學位信息(包括學歷學位、畢業學校及畢業時間等),以及上傳經國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明。
記入連續參保時長期間有勞務派遣經歷、勞務派遣(人力資源)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在第一筆補貼申報時、第二筆補貼和西部區縣(市)滿三年再次補貼審核時,均需由當前用工單位核實并填寫其實際歷史用工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需按規定提供復核材料。